1.1.1 法律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及二手网络交易合规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2.1 协议主体:本协议由深圳市咸猪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猪屋"或"本平台"或"甲方")与开通商品发布、经营性售卖权限的卖家用户(以下简称"卖家"或"乙方")共同订立。
1.2.2 适用端口:本协议适用于咸猪屋平台所有产品端口,包括但不限于:咸猪屋移动应用程序(APP)、微信小程序、官方网站、H5页面、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未来可能新增的运营端口。
1.2.3 适用卖家类型:
1.3.1 协议层级:本协议与《咸猪屋用户协议》《咸猪屋隐私协议》配套生效、互为补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2 协议关系说明:
(1)仅浏览、采购商品的普通买家用户,仅受《咸猪屋用户协议》及《咸猪屋隐私协议》约束;
(2)所有入驻开展经营的卖家,开通售卖功能即视为完整阅读、自愿同意三份协议全部条款;
(3)各协议之间存在冲突的,就卖家经营事项优先适用本《咸猪屋卖家协议》,其余事项以《咸猪屋用户协议》为准。
1.4.1 平台性质:咸猪屋为综合性二手物品中立信息撮合平台,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类卖家统一提供商品发布、在线沟通、订单存证、交易履约、资金结算等线上技术服务。平台法定代表人名下个体工商户,须按平台统一入驻规则完成资质核验后方可作为关联商户入驻开店,该店铺不属于平台自营,遵守平台统一规则,与其他入驻商家标准一致。
1.4.2 非交易参与方声明:咸猪屋不参与商品定价、不囤货、不赚取交易差价,不属于商品出卖主体。平台内全部交易由买卖双方自主自愿完成;前述关联个体户为独立市场经营主体,独立收款、自行开具交易票据,自主负责商品定价、仓储发货与售后,其店铺页面显著标注「个体关联商户」并公示营业执照。
1.4.3 卖家类型区分:
1.5.1 同意方式:各类卖家完成实名认证或经营资质核验后,点击发布商品、创建店铺、开展售卖经营行为,即代表对应主体完整阅读、充分理解、自愿同意本协议,同时同步遵守《咸猪屋用户协议》《咸猪屋隐私协议》全部条款。
1.5.2 主体责任承担:
1.5.3 不同意条款的处理:任意卖家主体不认可任意一份配套协议条款的,不得上架商品、开展经营交易,须立即停止使用店铺发布功能并退出平台。
1.6.1 自然人个人卖家:须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禁止注册卖家账号。
1.6.2 个体工商户卖家:工商登记状态须为存续;入驻须提交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件。
1.6.3 企业法人卖家: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市场主体;入驻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件、对公账户信息、业务授权文件。
1.6.4 资质真实性要求:所有卖家提交的身份、经营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有效期内。资质虚假、过期、失效的,平台有权拒绝入驻、限制或关停店铺权限。
2.1.1 认证资料要求:自然人卖家须提交本人真实手机号、身份证信息;个体工商户及企业须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对公账户信息等。
2.1.2 店铺名称规范:店铺名称不得包含联系方式、导流信息、色情暴力、辱骂等违规词汇。平台有权直接重置违规名称。
2.1.3 虚假资质责任:因虚假认证、冒用他人/企业资质导致账号封禁、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司法追责的,法律后果由对应主体自行承担。
2.2.1 账号专属使用:卖家账号、密码、验证码仅限注册主体专属持有,严禁出租、出借、共享、售卖、转让账号。一经查实,平台永久封禁。
咸猪屋官方客服绝不会以解冻、申诉、赔付、核验账号为由索要密码、短信验证码。因卖家主动泄露账号信息、点击诈骗链接产生的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
2.2.2 异常处理义务:发现账号异常登录、被盗冒用,须第一时间修改密码并联系客服冻结账号。
2.3.1 主动注销权利:卖家可在账号设置页自主申请注销。
2.3.2 注销前置条件:存在未完结订单、未处理售后、待赔付资金、违规处罚、投诉核查记录的,平台有权暂缓注销,直至全部事项结清。
2.3.3 注销后数据处理:账号注销后,平台按照《咸猪屋隐私协议》清除非法定留存信息;依据法律法规留存交易记录、商品素材、聊天日志、资质材料等举证数据至法定保存期限。
卖家使用咸猪屋平台发布商品、推广展示、完成交易撮合的,平台向卖家收取以下技术服务费用:
3.2.1 商品有效期:卖家发布商品,上架审核通过后享有 90 自然日在线展示有效期,有效期内商品正常在平台搜索、商品列表展示。有效期届满系统自动下架,下架后商品不再在平台前端公开展示,商品数据保留在卖家后台。卖家可自行删除下架商品并重新上传发布,重新发布需再次缴纳 3 元商品发布展示服务费。
3.2.2 扣费说明:卖家在平台发布商品时,系统将在商品上架环节自动扣收 3 元 / 件的发布展示服务费。商品到期下架后,卖家如需继续上架展示该商品,可在后台操作激活续期,系统扣收 3 元 / 件发布展示服务费,激活成功重新获得 90 自然日在线展示周期。该费用为平台提供商品信息编辑、存储、展示、流量分发等基础技术服务的对价。
3.2.3 不退款规则:商品发布展示服务费属于即时消耗的虚拟技术服务,一经支付成功,无论商品是否成交、是否下架、是否删除,均不予退还,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卖家应在确认发布 / 激活前审慎决定。
3.2.4 系统故障退费: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商品实际上架失败但已扣费的,卖家可在扣费后 24 小时内向客服申诉,经核实后原路退还。
3.2.5 到期提醒:平台将在商品有效期到期前 7 日、到期前 3 日,通过平台站内消息向卖家发送到期预警通知;卖家确认以站内信作为有效通知,因卖家未查看消息、未留意到期时间造成商品自动下架,平台不承担责任。
3.2.6 商品定价限制:卖家发布商品时自主填写售价,商品售价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 1 元,最高不得高于人民币 10000 元,平台可根据商品品类调整价格上限,以商品发布页面公示为准。不得设置低于 1 元、高于 10000 标价,超出价格区间系统将无法发布。标价应当真实,不得通过拆分订单、多件组合、修改规格等方式规避本价格限制。若存在虚假标价、异常定价行为,平台有权驳回发布、下架商品并按平台规则处理。
3.3.1 扣费说明:卖家可申请将已发布的商品置顶展示于平台首页或类目首页,系统将在置顶操作时自动扣收1元/件的置顶推广费。
3.3.2 不退款规则:置顶推广费属于即时生效的虚拟推广服务,一经支付成功,无论商品是否被浏览、是否成交、是否提前下架,均不予退还。
3.3.3 置顶有效期:置顶有效期及展示规则以平台页面公示为准。
3.4.1 订单结算条件:买家主动确认收货,或买家签收商品后超过平台自动确认收货时限;同时该订单不存在未完结售后申请、有效投诉、风控冻结标记、司法止付指令,满足全部条件后方触发资金分账结算。
3.4.2 佣金计算口径:卖家通过平台完成的每一笔交易,平台按该笔订单实际成交金额(含运费,不含优惠券、积分抵扣部分)的 1% 收取交易佣金。
3.4.3 平台收付通资金规则:
3.4.4 退款订单佣金规则:订单在分账前发起退款,由微信收付通冻结资金直接退款给买家;订单完成分账后发起售后退款,平台将按微信平台收付通规则执行分账回退。 发生退款的订单,平台按实际成交(即买家确认收货且无退货)金额计收佣金;全额退款订单不计收佣金。
3.4.5 支付手续费:微信支付手续费以微信支付官方公示的实时费率为准,该手续费由卖家承担,将在交易资金结算环节直接扣除;平台仅按订单实付总金额约定比例收取平台佣金。
3.4.6 二级商户入驻约定:卖家同意向平台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 / 工商资料,用于开通微信支付对应的二级商户进件,获取平台收付通结算能力;卖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如资料虚假、失效,平台有权暂停结算、下架商品并终止服务,由此产生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
3.4.7 对账规则:平台与卖家交易对账,以微信支付平台收付通后台记录为准。卖家可在平台后台查看订单、分账、扣费明细。
3.5.1 短信套餐:卖家支付人民币3元,可获得平台54条短信通知服务额度,仅限卖家在本平台内使用的日常通知短信,下单通知、系统通知除外。有效期为自充值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剩余服务额度可继续使用,额度用尽后短信通知服务自动终止,需重新充值方可继续使用。短信送达受运营商通道、手机号状态影响,平台不保证100%送达;因号码错误、停机、运营商拦截、短信内容违规导致通知未收到,平台不承担责任。短信服务额度一经充值,若非平台短信通道故障导致无法发送,不予退款。本套餐为平台提供短信通知服务,并非腾讯云短信资源包的转售或代购。
3.6.1 商品视频播放服务套餐:卖家支付人民币3元,可获得平台10G商品视频播放服务额度,仅限卖家在本平台内发布的商品视频播放使用,不可用于文件下载、外部站点引用。有效期为自充值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剩余服务额度可继续使用,额度耗尽后商品视频播放服务自动暂停,卖家需重新充值方可继续使用。视频播放服务额度仅统计买家在平台内观看商品视频产生的播放消耗,不包含卖家上传视频产生的网络流量;视频播放按实际播放消耗扣减服务额度。套餐充值成功后,若非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使用,不予退款。本套餐为平台提供的视频播放服务,并非腾讯云COS流量资源包的转售或代购。
3.7.1 支付方式:发布费、置顶费由卖家通过平台指定的支付渠道即时支付。交易佣金由平台在结算环节自动扣除,无需卖家另行支付。
3.7.2 平台服务费发票(卖家向平台申请):卖家就其向平台支付的商品发布服务费、置顶推广费、交易佣金等平台技术服务费,可在平台后台提交开票申请。平台收到合规开票资料后,依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卖家为一般纳税人且符合开票条件的,可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项目为信息技术服务类技术服务费。
3.7.3 退票与红冲:如发生退款、退费,卖家须按税务要求配合平台完成红字发票开具等手续;已开具发票对应的服务发生退费的,平台有权在卖家配合红冲后办理退款。
4.1.1 进件委托: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微信支付服务商,代为向微信支付提交二级商户进件申请,微信端为平台收付通二级商户。乙方开通微信平台收付通后,平台全部订单的资金结算、退款流程均通过微信平台收付通处理。单个订单履约期间,不得中途变更结算渠道。
4.1.2 签约配合义务:乙方须配合完成微信端线上签约操作,并配合支付机构开展资质核验、经营场景审核。乙方选择微信平台收付通,即视为同意微信支付对应的全部官方规则。
4.1.3 业务流程:
4.1.4 主体承诺与授权:
(1)乙方承诺:进件主体、结算银行卡必须归属乙方本人 / 本个体工商户 / 本企业,不得冒用他人主体资料,严禁出租、出借、转让二级商户相关权限。
(2)乙方不可撤销授权甲方:仅限乙方在咸猪屋平台内发生的二手商品交易订单场景下,在本协议框架内,根据订单履约、售后纠纷处理规则,向微信支付发起分账、分账回退、退款相关指令,用于订单佣金扣取、买家退款及售后资金处理。本授权仅用于向支付机构下发指令,甲方无权直接划转、提取乙方资金。
4.2.1 资金托管:乙方二级商户审核通过后,平台订单启用微信平台收付通自动分账。
(1)买家支付的交易资金,直接进入乙方名下微信平台收付通二级商户账户并由微信支付冻结托管;
(2)交易资金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接收、不保管、不截留交易货款。
4.2.2 佣金扣减与资金提现:订单满足本协议约定结算条件后,甲方依据本协议授权调用微信支付分账接口,从该笔订单交易资金中分账扣取平台交易佣金(订单成交金额 1%);扣除佣金后的剩余货款解冻留存于乙方二级商户账户,由乙方自行在微信支付商户后台操作提现至乙方名下银行卡 / 对公账户。
4.2.3 支付风控责任:乙方知悉,微信支付有权依据国家监管要求、支付协议及风控规则,对二级商户账户采取核验、限额、冻结等风控措施。如乙方二级商户账户遭遇支付机构风控限制、冻结,乙方应自行配合甲方向微信支付提交申诉材料;因乙方资质虚假、违规经营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账户限制、资金无法提现的,全部损失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3.1 资金规则:全部交易资金托管于微信支付体系内,甲方不保管乙方交易资金,不干预乙方二级商户账户余额、提现操作。资金提现规则、支付手续费、交易限额均以微信支付官方公示规则为准。
4.3.2 收款账户责任:乙方须提供本人 / 本主体名下真实、有效、状态正常的借记卡或对公账户;因银行卡信息填写错误、挂失、冻结、销户等乙方原因造成资金无法正常到账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4.1 退款执行:发生买家退款、售后争议,按照微信平台收付通对应的退款、分账回退机制执行。
4.4.2 暂停资金解冻情形: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依据微信平台收付通产品规则,向微信支付申请暂停对应订单资金解冻与分账操作,待纠纷、核查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处理:平台仅暂停该订单资金分账,不直接扣划资金;最终资金处置以买卖双方协商结果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平台无义务为任何一方垫付货款或赔偿款。
4.4.3 纠纷兜底:若因乙方商品、履约行为产生售后赔偿、退款责任,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5.1 订单资金对账:以微信平台收付通的交易、分账、退款记录作为有效对账凭证;乙方可在平台后台查看订单、扣费与结算明细。
5.1.1 权属保证:所有卖家承诺平台上架二手物品来源合法,对应主体享有完整所有权与处置权,不存在盗抢、抵押、查封、权属纠纷。若上架赃物、假货、违禁品,由注册主体独立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并足额赔偿平台商誉损失、行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维权支出。
卖家出售商品构成欺诈、售假的,卖家自行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平台因此遭受索赔、损失的,有权向卖家全额追偿。
全部类型卖家严禁发布、展示、交易下列物品。平台可直接下架商品、限制发布、永久封禁账号/店铺,涉嫌违法的同步移交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处理:
5.3.1 瑕疵披露:所有卖家发布商品必须完整、如实标注成色、使用时长、故障、破损、维修、配件缺失情况,严禁隐瞒瑕疵、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使用非实拍素材。
5.3.2 素材规范:商品图文、视频必须为本主体实物实拍,禁止盗用第三方图片、商标、肖像;禁止添加引导站外交易的水印、联系方式文字。
5.3.3 经营性卖家公示义务:经营性卖家须依法公示经营主体、售后保障信息。
5.3.4 导流禁止:商品标题、详情、私信对话中不得夹带微信、QQ、手机号、其他平台导流话术。
5.4.1 自然人个人卖家:定位自用闲置流转,平台设置商品上架数量上限。风控识别超闲置范畴的经营性售卖,可限制发布、批量下架商品。
5.4.2 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卖家:完成经营资质核验后,不受闲置上架数量限制,可批量上新、持续开展二手经营。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纳税、完整公示经营主体信息。
5.4.3 卖家承诺如实纳税:卖家应当依法自行申报并缴纳因平台交易产生的全部税费,平台不承担代缴义务。
5.4.4 经营性身份动态识别、市场主体登记及亮照义务:平台将综合以下多项指标对自然人卖家账号行为进行动态识别,判断交易属于个人闲置处置还是持续性网络经营行为:账号在售商品数量、同款商品重复发布频次、上新频率、货源描述、发货频次、本平台连续滚动12个月累计成交金额等。
平台仅可统计本平台内账号交易数据,无法获取卖家在其他电商、二手平台或线下渠道的交易信息。卖家负有法定义务,自行合并本人在全部线上平台、线下渠道同类交易的全部交易额,用于判断是否属于零星小额交易。卖家承诺,若在其他渠道同时开展同类商品售卖,应当主动如实申报。
自然人卖家如在本平台连续滚动12个月累计成交金额超过10万元,且不属于法律规定免于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不再属于零星小额个人闲置交易,依法属于网络经营行为,卖家应当自行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可自主选择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
法定免于市场主体登记情形包括:①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②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③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④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卖家主张属于免于登记情形的,可向平台提交佐证材料申请复核,平台审核属实,则不适用前述登记要求。
被认定为经营性卖家、或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个体工商户/企业)的卖家,应当在平台指定位置上传营业执照,完成经营主体亮照公示;主体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及时更新证照资料,保证证照真实、有效、在有效期内。
平台识别账号达到前述经营认定标准后,将通过站内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卖家,给予15个工作日的整改期限:限期内上传营业执照完成亮照,或提交材料证明属于法定免登记情形。逾期未提交合规营业执照,也无法提交有效材料证明属于法定免于登记情形的,平台有权根据平台服务协议采取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发布新商品、批量下架在售商品、暂停订单资金结算。
账号一旦被认定为经营性卖家,该账号全部在售商品以及后续新产生订单,自动适用经营者全部法定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依法向买家开具商品交易发票、依法纳税、承担经营者对应的消费者保障责任。不因账号初始注册为自然人身份而豁免前述法律义务。卖家隐瞒多平台交易情况、隐瞒经营事实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消费者索赔,均由卖家自行独立承担;如给平台带来损失(罚款、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平台有权向卖家追偿。
5.5.1 开票主体区分:
(1)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经营性卖家:作为商品销售方,依据《电子商务法》《发票管理办法》,当买家索取商品交易发票时,卖家应当依法向买家开具合规电子或纸质发票,不得拒绝开票、不得额外加收税点。因拒开发票、发票虚假、违规开票产生税务处罚、买家投诉索赔,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如给平台造成损失(包括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平台有权向卖家全额追偿。
(2)自然人个人闲置卖家:自然人出售自有自用二手闲置物品,无强制商品开票义务;买家需要购货凭证/发票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可由该自然人卖家自行前往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相关税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5.5.2 平台角色说明:本平台仅提供订单开票申请信息传递的技术入口,平台不代卖家开具商品销售类交易发票。商品销售对应的纳税义务、商品发票开具义务,由作为交易卖方的卖家独立承担。
5.5.3 订单开票流程:买家在订单页面提交开票申请,填写发票抬头、税号、接收邮箱等信息,平台将开票需求推送至对应卖家,由卖家自行开具发票并交付给买家。
5.5.4 违规处置:经营性卖家无正当理由拒不开票、违规开票的,平台有权视情节采取警告、下架商品、限制店铺发布权限、暂停订单资金结算、封禁店铺等处罚措施。
6.1.1 平台边界:咸猪屋仅展示卖家自主上传商品信息、提供聊天存证与订单记录。若平台明知卖家存在虚假宣传、售假、重大欺诈却未采取管控措施,平台依法承担对应连带责任;除此之外,平台不对商品真伪、质量、功能做担保,不承担商品质保、赔付兜底责任。
6.2.1 禁止行为:所有类型卖家不得以任何话术引导买家绕过平台订单进行微信、QQ、线下现金交易。私下交易产生诈骗、货不对板、财产与人身纠纷的,平台不承担赔付兜底义务;同时平台会对导流卖家执行处罚。
6.3.1 合同成立:买家付款生成平台订单,买卖双方二手物品买卖合同即时成立。
6.3.2 禁止违约行为:卖家不得无故取消订单、虚假/空包发货、超期延迟发货、私自调换商品、克扣配套配件。
6.3.3 售前确认义务:发货前卖家须与买家确认运费、发货时效、验货标准。
6.3.4 物流破损理赔:物流途中商品破损、丢失,由卖家直接对接快递公司理赔;平台仅协助出具订单、物流截图等举证材料。
6.3.5 发货时效:
卖家应当在商品页面标注或买卖双方协商约定的时限内发货,并及时上传真实有效的物流单号;物流信息在卖家录入单号后展示,物流详情由快递公司提供,存在延迟更新可能。无特别约定的,应在买家付款后48小时内完成发货揽收。禁止虚假发货、上传无效单号。逾期未发货、虚假发货的,买家有权直接申请退款,平台可对卖家进行处罚;由此造成买家损失的,由卖家承担赔偿责任。
6.3.6 风险转移:
商品在买家签收验收之前,运输途中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卖家承担;商品经买家签收验收后,损毁、灭失风险转移至买家。若因卖家包装不当、错发、漏发、发错货等卖家原因造成损失,相关责任始终由卖家承担,不受前述风险转移约定限制。
6.4.1 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标准:
6.4.2 商品完好认定标准:
视为完好:仅拆包装查验、通电调试,整机、原装配件、赠品齐全,无新增人为损坏;原有正常划痕、轻微掉漆不影响完好判定。
视为不完好:私自拆机改装、人为泡水、撞击碎裂、丢失核心配件、大面积新增破损。扣费总额不得超过配件/整机二手实际市场残值。
6.4.3 瑕疵披露免责规则:
卖家主张外观瑕疵免责,须同时满足:描述具体清晰(写明瑕疵位置、形态、不影响基础功能的具体说明);配套瑕疵特写实拍图片/完整视频佐证;瑕疵说明置顶展示,不可隐藏于底部小字;瑕疵仅为轻微外观损耗,无安全隐患、无核心功能故障。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如实告知瑕疵,由卖家承担全部售后、运费责任。商品存在安全隐患(漏电、刹车故障等),无论是否提前描述,均不能免除卖家法定责任。
6.4.4 运费划分通用规则:
6.4.5 退款时效区分规则:
6.4.6 卖家可选售后服务类型(商品发布页面勾选生效)
卖家发布商品时,可自主选择开启以下质量类售后质保;经营性卖家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为法定强制,不受该勾选影响、不可关闭;3天/7天质量售后属于卖家自愿追加的额外质保,一经勾选绑定本次交易生效:
个人卖家随手转让
适用范围:个人闲置卖家发布商品,未勾选七天无理由、7天质量售后、3天质量售后任何增值售后选项,属于个人闲置现状转让,不附带平台增值售后保障。
售后说明:本交易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质保维修等增值售后;买家下单即确认已知悉商品为二手闲置现状转让,下单前应当仔细阅读商品描述、查看实拍素材,充分评估商品状况。本约定不免除卖家法定合同义务,若存在卖家刻意隐瞒重大故障、货不对板、虚假描述等情形,买家可依据法律规定发起维权。
售后处理区分:确认收货前,商品存在问题,买卖双方可先行协商处理;一旦手动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平台完成货款分账后,相关争议进入平台维权判定流程,平台依据双方提交的举证材料中立判定。
验货提示:建议买家收货当场查验商品外观、功能,优先录制开箱视频留存凭证;签收仅代表确认收到包裹及商品实物,不直接等同于商品符合描述。
结算规则:买家可手动确认收货,确认后平台办理货款分账;自商品签收次日起满3日,买家未手动确认收货,系统将自动确认收货并完成货款分账。
注意事项:本类型订单无售后锁定期,货款分账时效按前述3天自动确认规则执行;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不影响买家持有有效证据证明卖家虚假描述、隐瞒瑕疵时依法发起维权的权利。
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则
退货期限:物品签收次日起7天内,无需说明理由;经营性卖家商品默认适用,个人闲置卖家仅当卖家在商品页面主动勾选支持七天无理由时方可适用
退货要求:物品保持原有品质及功能,不影响二次销售
退货条件:防拆标签完整,无泡水,无严重外观损坏,配件齐全(该标签要求仅适用于无理由退货场景,不得对抗卖家隐瞒瑕疵、货不对板、核心故障等法定退货责任)
运费说明: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由买家承担(经营者包邮商品除外)
退货流程:申请退货 → 卖家同意 → 买家发货 → 卖家确认收货 → 退款到账
折旧费用:退货产生商品损耗需要计收折旧费的,仅可在买卖双方交易前单独约定的前提下执行;无事前约定,平台及卖家不得单方扣除折旧费
结算限制:本商品附带七天无理由售后保障,买卖双方约定:自买家签收之日次日起7日内,暂不支持确认收货及货款分账;期满后方可办理确认收货与结算。锁定期内买家仍可正常发起售后申请。
七天质量售后服务规则(卖家自主勾选增值质保)
有效期限:物品签收次日起7天内
适用范围:仅支持非人为质量问题的售后处理
售后流程:买家提交售后申请 → 卖家审核 → 协商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优先支持换货或维修服务;商品存在无法修复的根本性质量缺陷时,买家有权主张退货退款(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注意事项:防拆标签完整,无泡水,无严重外观损坏(该标签要求仅适用于本卖家自愿追加质保场景)
举证要求:需提供清晰的问题照片或视频作为凭证
结算限制:本商品附带7天质量增值质保,买卖双方约定:自买家签收之日次日起7日内,暂不支持确认收货及货款分账;期满后方开放结算;如买家未手动确认收货,系统将按本协议约定条件自动确认并完成分账。锁定期内买家仍可正常发起售后申请。
三天质量售后服务规则(卖家自主勾选增值质保)
有效期限:物品签收次日起3天内
适用范围:仅支持非人为质量问题的售后处理
售后流程:买家提交售后申请 → 卖家审核 → 协商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优先支持换货或维修服务;商品存在无法修复的根本性质量缺陷时,买家有权主张退货退款(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注意事项:防拆标签完整,无泡水,无严重外观损坏(该标签要求仅适用于本卖家自愿追加质保场景)
举证要求:需提供清晰的问题照片或视频作为凭证
结算限制:本商品附带3天质量增值质保,买卖双方约定:自买家签收之日次日起3日内,暂不支持确认收货及货款分账;期满后方开放结算;如买家未手动确认收货,系统将按本协议约定条件自动确认并完成分账。锁定期内买家仍可正常发起售后申请。
6.4.7 确认收货与资金托管结算规则
订单资金分账结算,区分两种情形适用: 1. 卖家发布商品未勾选任何售后质保承诺的订单:适用本条默认确认收货、自动收货规则,买家手动确认收货或系统触发自动收货后,平台办理资金分账。 2. 卖家发布商品勾选了售后质保承诺的订单:优先适用该售后承诺对应的结算锁定期约定;待锁定期届满后,再适用本条确认收货、自动收货倒计时规则进行资金分账。 锁定期内,买家可正常提交售后申请,售后申请提交后自动收货倒计时暂停。
资金托管:买家付款后,货款进入平台托管账户,暂不结算给卖家。
手动确认收货:买家收到商品并查验无误,可主动点击【确认收货】;确认完成,平台将托管货款结算至卖家账户。
系统自动确认收货
若为本条约定的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场景,订单总金额超过1000元的交易,平台基于交易风控及保障买家收货权益的目的,可对该笔订单采取延缓结算分账处理;待订单售后风险排查完毕、无交易争议后,资金自动解冻并完成分账。买家手动主动确认收货的订单,不适用本延缓结算规则。
延长收货:倒计时结束前,买家可申请延长收货 1 次,延长 3 天,申请后倒计时重新起算。
售后暂停计时:倒计时周期内买家提交退款 / 退货退款等售后申请,自动确认收货倒计时立即暂停。售后纠纷处理完毕后,平台依据处理结果执行订单结算或关闭订单。
确认收货后的售后约定
手动确认收货或系统自动确认收货,代表本次交易流程完结,但不影响买卖双方依据法律及平台规则发起交易争议售后。
资金保护:平台风控可对高风险订单启用资金保护机制。订单确认收货后,货款延迟解冻至卖家账户;资金保护周期届满且无售后纠纷,资金自动解冻。
6.4.8 举证与第三方鉴定规则
售后争议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买家主张商品存在发货前质量缺陷,应提交故障照片、视频;卖家主张商品为人为损坏、私自改装、泡水,由卖家承担举证责任。
双方对故障原因无法达成一致,可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检测鉴定:鉴定结论支持买家主张,鉴定费由卖家承担;鉴定结论证明属于买家人为损坏,鉴定费由买家承担。单方私自送检,另一方有权不认可该检测报告。
卖家发货前须留存商品实拍、通电测试视频、配件清单,作为争议证据;无发货前留存证据,平台介入时将对卖家作出不利判定。
6.4.9 拒收与拒签处理
买家无正当理由直接拒收快递:商品退回产生来回运费、物流损耗,全部由买家承担;平台可按约定从货款中扣除对应的物流损失。
收件当场开箱验货,发现外观破损、货不对板,买家可当场拒收并拍照录像留存证据,该情形不属于买家无理由拒收。
6.4.10 退回商品损毁、丢失、配件缺失处理
买家退回商品,卖家签收开箱发现:缺少原装配件、人为损坏、泡水、无法开机,卖家可拍照录像留存证据,拒绝全额退款,按实际损失扣减对应货款;扣款金额不得超过该商品二手残值。
买家寄出退货后物流丢件,由买家向快递公司主张理赔,卖家暂不承担退款义务。
6.4.11 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类
下列商品按法律规定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一经激活价值将大幅减损的数码、定制类商品、已拆封的音像/软件、鲜活物品;卖家发布该类商品时,必须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
二手大件家电、摩托车等商品,卖家可在商品详情页提前标注:退货产生高额搬运、拆装费用,售前协商确认。
6.4.12 平台介入调处规则
买卖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意一方可申请平台介入。平台仅依据双方上传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物流凭证做中立事实判断,不代表司法鉴定;买卖双方仍有权通过诉讼、调解途径解决纠纷。
卖家有配合平台举证、提供商品资料的义务,拒不配合举证,平台可作出不利于卖家的判定。
平台介入调处仅为免费中立调解服务,平台不承担商品检测、鉴定、公证相关费用,鉴定费用由买卖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自行承担。
6.4.13 售后终结
订单退款全部完成,买卖双方就本次交易不再享有基于本协议的售后主张权利,但一方存在欺诈、隐瞒重大瑕疵等法定责任不受此限。
6.4.14 恶意维权处理
若买家存在恶意下单、恶意索赔、虚假举证、反复发起无依据售后、敲诈勒索等行为,平台有权驳回售后申请,并依据平台用户协议对买家账号进行相应处置;卖家因此遭受损失的,可自行向买家追责。
所有类型卖家发生下列违规行为,平台根据情节轻重执行警告、限制私信、下架全部商品、暂停订单资金分账与提现、冻结 / 扣划卖家保证金(如有)、临时封禁、永久封禁账号 / 店铺等阶梯处罚:
7.2.1 处罚层级:平台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采取以下阶梯处罚:警告 → 限制功能 → 临时封禁 → 永久封禁。
7.2.2 处罚通知与申诉:平台作出处罚决定后,将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被处罚卖家。卖家可在处罚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通过平台客服渠道提交证据申诉,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平台处罚决定生效。
7.2.3 赔偿责任:卖家违规造成平台经济损失、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诉讼的,须全额赔偿平台罚款、律师费、诉讼费、商誉修复等全部开支。
8.1.1 内容审核权:平台有权实时审核卖家商品图文、私信、评价内容,对违规内容直接删除、屏蔽。
8.1.2 规则修订权: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业务调整修订交易规则。普通修订提前7日公示;涉及保证金、售后责任、资质义务等重大变更的,同步弹窗单独告知卖家。
8.1.3 违规处罚权:平台有权对违规账号/店铺实施分层处罚,处罚作出前留存完整违规证据。
8.1.4 数据留存权:平台将按法律法规要求保存卖家全部交易、发布、聊天、登录、经营资质记录,用于纠纷调解、违规核查、配合公检法及市监部门依法取证;超出法定保存期限后按规定清理。
8.1.5 素材使用授权:卖家承诺上传的商品图文、视频素材拥有合法使用权限,授予平台免费、非独占、永久、可转授权使用许可,仅用于平台展示、页面优化、平台官方宣传,不转移著作权归属。素材引发侵权纠纷的,全部责任由卖家自行承担。
8.2.1 数据安全义务:搭建加密访问环境,加密存储自然人身份、个体/企业经营资质、交易数据。
8.2.2 客服义务:统一公示客服渠道,工作时段受理入驻咨询、资质年审、违规申诉、纠纷调解。
8.2.3 协议公示义务:长期公示禁售清单、处罚标准、全套三份协议更新公告。
8.2.4 侵权投诉处理义务:收到知识产权、肖像权侵权投诉后24小时内下架涉嫌侵权商品并通知卖家举证。
8.2.5 知识产权反通知机制:卖家收到知识产权侵权投诉通知后,可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反通知材料;平台收到合格反通知后,将把反通知转送投诉方,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投诉方起诉/立案材料的,平台可恢复商品展示。
9.1.1 收集内容:各类卖家明确知晓并同意:平台依据《咸猪屋隐私协议》采集自然人手机号、实名证件、设备标识、交易、发布、聊天记录。针对个体工商户、企业额外采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公账户、法人资料等经营信息。
9.2.1 使用目的:所有信息仅用于账号/店铺核验、风控、履约、售后、平台优化,不超范围采集使用。
9.3.1 对外共享限制:除公安、市监、网信等国家机关出具法定文书调取外,未经卖家单独书面明示同意,平台不得向第三方出售、共享、泄露个人隐私与经营资质信息。
9.4.1 信息管理:卖家查询、更正、删除、注销信息的渠道、限制详见《咸猪屋隐私协议》。
10.1.1 平台责任边界:平台仅提供线上技术服务,不对商品真伪、质量、卖家履约诚信做兜底担保。若平台明知卖家欺诈、售假未处置,依法承担对应连带责任。
10.2.1 免责情形:因自然灾害、运营商网络中断、政府监管整改、黑客攻击、服务器例行维护导致平台临时停机、数据延迟,平台已尽应急修复公示义务的不承担赔偿。
10.3.1 卖家自担损失:因账号转借泄露、主动导流站外、点击诈骗链接、隐瞒商品瑕疵、个体户/企业资质虚假失效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对应卖家主体自行承担。
10.4.1 第三方追责:因物流、支付服务商、外部广告第三方引发纠纷、财产损失,由卖家直接向第三方追责,平台仅可提供订单、资质材料协助举证。
10.5.1 平台过错责任:平台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泄露卖家隐私/经营信息、无依据恶意封禁合规账号店铺的,依法承担对应民事赔偿责任。
11.1.1 更新公示:平台根据法律法规、业务升级同步修订全套三份协议。普通调整修改内容首页弹窗、公告栏公示满7日;涉及经营责任、保证金、售后义务等重大条款变更的,额外弹窗单独推送告知卖家。
11.1.2 更新生效:公示期满,卖家继续登录、发布、交易的,视为对应主体自愿接受新版全部条款。不认可新版协议的,须停止全部经营并注销账号/关闭店铺。
11.1.3 短信通知送达:平台向卖家账号发送站内消息、向卖家预留手机号发送短信,消息成功发出即视为有效送达。卖家须保证预留手机号真实有效、可正常接收信息,手机号变更应及时在平台更新。
本协议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11.3.1 持续有效条款:协议终止前产生的交易纠纷、侵权赔偿、违规追责、数据留存相关条款,在法定诉讼时效、追责期限及档案保存期限内持续有效。
11.3.2 商品下架删除不免除责任:商品下架、删除、店铺关闭、账号封禁,均不免除卖家在商品下架前已完成交易所产生的售后、侵权、违约、赔偿等法律责任。
12.1.1 适用法律:本协议订立、履行、解释、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法律法规。
12.2.1 协商优先:各类卖家与平台因账号店铺管理、资质核验、售后、协议履行产生争议,优先通过客服协商解决。
12.2.2 诉讼管辖:协商不成的,双方统一约定由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深圳市福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
12.3.1 条款效力:本协议任一单一条款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可撤销或无法执行的,不影响其余全部条款的法律效力。被认定无效、可撤销的条款,双方应协商以合法、合理且最能体现原条款意图的内容予以替代。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为准。如存在其他语言版本,与中文版本存在歧义的,以中文版本为准。
卖家可自行下载、保存本协议PDF副本。平台官网长期公示最新版本,历史版本存档备查。